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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案件受理费和交纳标准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
一、执行期限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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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中法院已批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应当由被执行人交纳,申请执行方不用垫上的。下面是规定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打官司赢了,但是被告没有钱赔偿可以先与被告方协商分期偿还,另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 只要不是终止执行的情形,申请人之后发现对方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通知法院执行。如果对方有工资,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对方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败诉方不支付诉讼费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二、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共同分担,原则上按胜诉.败诉比例分担。三、败诉一方为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根据其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益关系,确定各自的负担。四、撤诉案件,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减半收取。5、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双方协商承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6、第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双方协商承担,协商不成的,由二审法院决定。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根据胜诉和败诉来确定,而应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8、如果原告胜诉,法院应责成被告支付预付案件受理费。9、作为当事人的公民,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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