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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出的行政复议补充材料的问题,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
行政复议补充材料首先要注意的是时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对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5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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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即不服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法定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行政终级决定,行政相对人不服不能再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一级复议制度是中国《行政复议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主要是考虑到中国行政复议决定在多数情况下并非最后救济手段,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仍可以得到人民法院两级审判的救济,这样就没有必要在行政系统内实行两极或多级复议制度,以免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迟迟不能解决,对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
行政复议中对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有四点要求:其一,《行政复议法》第23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证据均在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取得,并在法定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交;其二,《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其三,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经复议机关准许,被申请人可以补充如下两项证据:一是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二是申请人或第三人在复议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申请人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其四,《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送到被复议部门的上级部门。比如你对县公安局做出的决定不服,可以把行政复议材料送到县政府或市公安局。送去后,问问门卫,门卫能告诉你具体归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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