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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一年内,就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只要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一年内,就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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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议你到医保定点医院积极就诊,确认是否继续保守治疗还是手术,先不要考虑其他金钱、工作等问题,因为伤情是耽误不起的。我自己12年5月受伤,半月板损伤只有1级,一直保守治疗,但一年后13年5月核磁检查现实磨损已经3级了,半月板已经完全裂开,万般无奈还是手术了,所以我建议你先积极治疗。 第二,如果工伤认定书已经下发,那么单位和你需要申请停工留薪期,根据你的病情由劳动局和鉴定委员会的医生给出你休工伤的时间段,该时间段内,个人工资按照原岗位待遇不变。 第三,劳动能力鉴定是你不再申请停工留薪期以后,才能进行申请的,也是单位和你到劳动局工伤科进行申请(一般你交给单位材料后,都是单位送交劳动保障部门)这个等级鉴定是根据伤情部位以及伤情残缺程度不同分为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认定等级后会有一些相应一次性伤残补助和伤残治疗等。 最后,我建议你,如果确定已经认定为工伤了,那么相关的流程单位直接去劳动局去办理就好了,作为个人,我建议你积极治疗,因为半月板损伤不是那么好恢复的,这不是任何价码可以换来的,说句直白的话,我宁愿自己扔了三五万,也不愿意做手术,况且以你现在的情况,如果不做手术后期直接上班,那么补助几乎没有多少。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未认定上的,不能再次申请认定。但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的。【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鉴定】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4、【工伤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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