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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因性格不合女方提出离婚要退还彩礼钱吗

2022-10-05
彩礼,有的地方也称为聘礼、纳彩等,通常是男方在结婚前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不少地方有这种观念:如果女方提出解除婚约,女方要退还男方的订婚彩礼;如果男方提出,女方就可以不退还。事实上,这种观念是不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由于你和王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该条规定并没有说明男方悔婚,就不用返还彩礼。因此,如果男方悔婚,女方也应当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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