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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不一样,诉讼期限需要结合借条或欠条的内容才能具体确定。...
进境粮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退运或者销毁处理:(一)未列入国家质检总局进境准入名单,或者无法提供输出粮食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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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没有规定欠条的期限,没有多少年后欠条作废。二,欠条有诉讼时效,有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欠条上的还款日期算起,诉讼时效可以中断,长期不会失去诉讼时效,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从写欠条之日算起。三,即使欠条失去了诉讼时效,失去了诉讼权利,欠条的实体权利还是存在的。所以欠条不存在期限,不存在过期作废。
粮食储存企业不得将下列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一)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 (二)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的; (三)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的; (四)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的。 风险提示:粮食储存期间,应当定期进行粮食品质检验,粮食品质达到轻度不宜存时应当及时出库。建立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在出库前应当由粮食储存企业自行或者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验;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的粮食,以及色泽、气味异常的粮食,在出库前应当由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
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欠条无论多久,欠条本身都是有效的,不会作废。 法律上的有效期是指诉讼时效。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一、如果欠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况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满的次日起计算。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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