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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中国的法律,经...
1、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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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只有搞好经营管理,才能以最少的资源、资金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大规模养殖土鳖虫生产需要投人的资金多,技术性要求没有养殖蝎子那么强,但正常运行要求组织严密,合理地使用人、财、物,提高资源利用率,不断对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加强成本控制和核算,最大限度地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才能提高经济效益。(2)避免风险,减少损失由于土鳖虫有其特定的生物学特性,容易受到疾病的侵袭,同时土鳖虫作为其他动物的活饵料和药用价值,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和市场需求的不稳定性等,有一定的风险,只有加强饲养管理和经营管理,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土鳖虫的生产结构、产品产量和品质及上市时间,不仅能降低风险,而且还可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一)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 合作各方应依法和依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向合作企业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合作各方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合作各方以自有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合作条件不得设立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合作企业据此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二)合作各方的出资比例 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外方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商务部确定。 (三)合作各方的出资期限 中外合作企业的合作各方应当根据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期限。合作各方未按期缴纳投资、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限期履行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未按合作企业合同缴纳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经缴纳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1、合资方式不同,合资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资,合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中外双方不以投资数额、股权等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而是通过签订合同具体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组织形式不同。合资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作企业可以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并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用条件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是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中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3、投资回收方式不同。合资企业中有在依法解散时,外国合资者才能收回自己的资本,在合资企业存续期内,外国投资者是不能回自己的资本的;而合作企业中的外国合作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先行收回投资。 4、经营管理机构不同。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及董事会领导下面经营管理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而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具有多样性,可以采取董事会制,也可以采取联合管理委员会制,还可以采用委托管理制。 5、利润分配方式不同。合资企业是在毛利民扣除所得税和按规定提取的基金后,将净利润按各方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而合作企业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净利润分成,产品分成或产值分成等分配方式。 方式、形式、管理以及利润分配等这些是最主要的五个方面。此外法人代表也有所不同,合资企业的公司法人必须得是中国人至少在我国境内而言,而合作则无所谓对方的法人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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