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
1、《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被害人提出告诉为前提。被害人没有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对这类案件的追究就失去了法律基础。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识犯罪的。 2、经特赦令赦免的。 3、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依据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 6、其它免予刑事责员的。实际上,几乎大多数的对象不能犯都属于犯罪未遂,因为对象不能犯的话,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自己主观上的错误认识,类似于计划强奸当事人,但是进去的话发现是位男性,既没有达到犯罪目的,可是没有达到犯罪目的,是因为认错了对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