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时,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
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时,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要从事司法鉴定,必须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并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提出申请的鉴定人进行全面审查,择优确定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候选名单,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批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备案。经批准列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鉴定人,在《人民法院报》予以公告。 在选定具体的鉴定机构时,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依据尊重当事人选择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诉讼双方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的对外委托。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在列入名册的、符合鉴定要求的鉴定人中,选择受委托人鉴定。
医疗过错鉴定的含义 1、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医疗事故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伤残鉴定的含义 2、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以下简称医疗过错鉴定)是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对医疗纠纷诉讼中医方在诊断、抢救、治疗、护理、管理等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及其程度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结论或意见的活动。 (一)查验鉴定委托方案件承办人工作(身份)证件; (二)查验鉴定委托书; (三)听取委托鉴定的有关情况介绍; (四)查验鉴定委托事项是否符合受理范围,是否明确、具体; (五)审查、核对送鉴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及来源(送鉴材料是复印件的,应当有委托方出具的该复印件经审查并属实的相关证明)等; (六)商定是否需要修正鉴定委托事项; (七)决定受理的,办理受理登记手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告知补充后予以受理。 采用函件委托的,鉴定机构应在收到函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403人已浏览
529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