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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对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工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水产畜牧兽医、林...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利及相关部门确定流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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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郁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本条例所称郁江流域(以下简称流域)是指XX,以及上游XX、右江和下游郁江河段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集水区域。流域内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行。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不按照规定公开信息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限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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