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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止付的效力,在于使收到止付通知的付款人承担暂停票据付款的义务。所以,付款人在接到止付通知后,应停止对票据的付款。如果其仍对票据进行付款,...
挂失止付的程序是: 第一,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记载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的原因,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挂失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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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止付是指持票人丢失票据后,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接受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决定暂停支付,以防止票据款项被他人冒取的一种补救措施。 基本规定 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支票、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必须记载事项包括: (1)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 (2)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3)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式。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失票人前来网点柜台要求办理支票挂失业务时,只要“挂失止付通知书”上的所有栏位填写完整网点即可受理,对外统一解释口径为:我行对“挂失止付通知书”仅进行形式审查,不做实质性审查。 对不可办理挂失止付的银行汇票,网点可按流程向上级行申请在我行系统内发起协防通知。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银行汇票的付款地为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在地,银行本票的付款地为出票人所在地,商业汇票的付款地为承兑人所在地,支票的付款地为付款人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社保卡持卡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到该社保卡定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申请挂失密码并重置(需要填写申请表),再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输入新的密码就可以了。“一卡通”——社会保障卡:1、不仅可以支持身份凭证、信息查询、医疗费用结算等不需要金融功能支持的社保应用;2、也可以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需要金融功能支持的社保应用;3、同时也支持金融应用(人民币借记应用),具有和银行卡一样的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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