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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分居满两年被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方面,那如何来证明是否分居了呢?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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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离婚的证明怎么提供? 父亲有外遇,居然都有小孩了!到现在也有7、8岁了。母亲受不了就搬到另外一个城市的娘家的旧房子住。分居算有8年了吧。之前父亲放出风声来说分居两年后就提出离婚,可是后来就没在说这事。大家都各自过各自的。母亲希望如果能由父亲提出离婚,然后大家能平平静静地结束就好了。可是父亲没有再提这事,因为离婚地话还要分财产分房子,而现在母亲搬出来住对父亲来讲反而还好。母亲却没有勇气主动提出来。 可是我觉得既然没有感情了分开来地话对大家都好,分开了,大家都能正当地过自己地生活。 我想问:如果母亲提出离婚地话要怎么做?现在都不在一个城市,有没有不见面就能签字同意的操作方式?因为我很怕他们见面,肯定会大闹,母亲身体不好,我怕出状况。如果父亲不愿意离婚怎么办?因为一旦离婚就面临分家里那套房子的问题。还有分居的证明怎么提供?问相关人?那不是就要对簿公堂还是怎样?还有那个父亲在外面跟别人生的孩子会对他们离婚有什么影响? 律师: 如果协议离婚,请个中间人来周旋的话,就可以避免双方见面。但去办离婚手续还是要见面的。 协商不成的话就只能诉讼解决了。 你父亲婚外所生的小孩,他当然需要支付抚养费,但那如果与你母亲离婚的话,就没有关系了。 关于分居的证明,可以由证人作证,如果对方承认最好,可以提取录音证据来证明。
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点:因为分居为夫妻之间的私事,外部的证据的证明力十分有限。因此即使有上述证据,法院也未必一定会采纳。因此,对于那些试图通过“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而离婚的人,如果还没有分居,最好还是放弃,而转为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以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时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这样要比苦苦等待两年要快多了,而且成功率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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