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退役军人离婚不算军婚,退役军人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不按军婚办理,所以无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不会计算请电话或面询律师。
1.能离婚。按照法律规定,当下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但对退役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按照普通人的离婚程序来办理。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1人已浏览
2,116人已浏览
2,584人已浏览
9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