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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这种情况有明确的规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达到一定金额并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拿起别人的信用卡并使...
捡到别人信用卡并用刷用了,如果金额较大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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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明确将冒用他人信用卡取钱列入信用卡诈骗罪,2008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明确指出: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现有定罪量刑标准,冒用他人信用卡取钱超过5000元(含5000元)就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数额构成较大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在银行外面捡到信用卡,用它取钱,这种行为不是犯罪吗?我国《刑法》对这种情况有明确规定。《刑法》第196条规定,达到一定金额使用他人信用卡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捡起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是使用别人的信用卡。这种行为符合《刑法》相关滥用的情况,不仅导致他人财产的缺失,还侵犯了信用卡管理规定,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客观地产生了社会危害性。 所以,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
刑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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