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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事故发生后,医生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相关人员报告。根据《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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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发生后,可按以下程序处理:1。和解: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和医院可以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医疗事故赔偿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3、诉讼:诉讼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造成医疗事故的人员,需要对患者赔偿费用,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该医务人员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如医疗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吊销该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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