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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所提供的担保,输赢有何损失

2022-10-09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一般担保不低于保全的70%,可以用现金或以实物的方式担保,担保公司也可以不过需要支付一些费用。找案法官财产保全退返。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同时解除担保;如果在十五日之内提起诉讼,担保在整个诉讼期间有效。待诉讼终结,如果你胜诉,对方担责,你的担保解除。如果对方胜诉,并且存在反诉,担保就要承担因担保造成对方财产的损失,无法拿回房产证,除非用替代钱物清偿因担保带来的侵权之债。注意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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