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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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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在我国现阶段,我国的所有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的企业和公民在使用国家土地时,都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同时土地也是会按照不同的类型来确定具体的使用期限,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使用者也是可以到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续期,在办理续期时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合理,法律,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所谓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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