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系1997年修订刑法后新增加的,根据该《》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并处。现嫖宿幼女罪已经被《中华人民共...
嫖宿幼女罪系1997年修订刑法后新增加的罪名,根据该《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行为。 2、嫖宿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幼女发生性交或者从事其他性淫乱活动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构成犯罪是否要求明知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立法未明确规定,但行为人主观上是应当知道的。 3、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之前的《刑法》规定中是有嫖宿幼女罪的,但现在《刑法》中已经没有嫖宿幼女罪这个罪名了,对于嫖宿幼女的行为按照强奸罪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四)轮奸两人以上的;(五)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是指嫖宿不满14岁的幼女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特殊对象,不仅是14岁以下的幼女,也是卖淫的幼女。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对非卖淫幼女实施奸淫的,构成强奸罪。需要指出的是,这里卖淫的小女孩,如果是自愿或主动卖淫的,一般说明小女孩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卖淫性质。如果小女孩被别人(而不是嫖客)诱惑或强迫卖淫,就不要求她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卖淫性质,只要求客观上卖淫。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