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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延期交付不可以延期交尾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商品房延期交付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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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没有交房,买受人需要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权要求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符合交房条件就可以交房!一般情况下,关于商品房交房条件的认定问题有明确标准:“商品房交付使用应经综合验收合格,即应当具有建设单位(即房开商)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五方验收合格后签署的《竣工验收会议结论表》、消防验收准许使用文件(规划、环保等专业部门认为无需出具认可意见的除外);当事人双方约定以《商品房买卖合同》(2000年示范文本)第八条中,“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作为交房条件的,《竣工验收会议结论表》和消防验收准许使用文件是必备文件,视为最低交房标准,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条件高于上述标准的,以当事人约定为准;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条件低于上述标准的,应当满足最低交房标准。
是的。开发商交货晚,买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和法律原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虽然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不是固定的,实际损失可以作为适当调整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减少的,违约金超过30人造成的损失%适当减少标准;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为由要求增加的,应当确定违约金额。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公司长期逾期交付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要求人民法院适当增加,违约金按实际损失确定,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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