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四倍...
因婚姻关系形成的事实迁移人员,在现居住地生活一年以上要求的,可以由本人申请,根据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执行现居住地生育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件。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应当签署意见,由女方所在地县级人口和计划主管部门审核,并在三十日内,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发给再生育证明;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因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发给再生育证明,并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备案。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领取再生育证明后方可生育。
夫妻有第一个子女的意愿的,到一方所在地或者夫妻结婚登记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申报,由村(居)民委员会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组织和公民以及在本省但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3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