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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1、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
二手房转让买方需提供的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二手房产权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征信报告、评估报告、网上签约合同、资金监管证明、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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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2、再去银行办理房屋的贷款手续; 3、再去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二手房过户手续的登记和办理,并交纳相应的税费和款项。 4、最后拿到房产证,再将二手房交易的尾款付清,并及时交清房屋的水电费等。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买的二手房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1、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2、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3、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二手房屋销售转让的基本程序是:签订销售合同、交付、纳税、纳税转让、领取证书。不同地区有时有不同的程序,例如,可以在交付前纳税。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买方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不必担心合同损失和收据损失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商品房由买方自结算之日起30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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