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第30条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发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在职场犯罪中,犯罪只能发生在犯罪行为实施之前。这是因为公司的犯罪总是在公司的集体研究决定或公司的负责人决定后实施,所以必须在意外发生后实施。在共同犯罪中,犯罪发生的时间比较自由,在实施犯罪之前也可以实施犯罪。(2)犯意的种类不同。单位犯罪行为者主观地表现为直接故意。共同犯罪的行为者主观上可以直接故意,也可以直接故意,也可以间接故意,也可以间接故意。(3)承载犯意的最终主体不同。在职场犯罪中,不仅有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的犯罪事故,还有职场犯罪,最终以职场整体犯罪进行追究。也就是说,在职场犯罪中,犯罪活动以职场名义实施,个人意志必须以职场意志表现出来。在共同犯罪中,除了各共同犯罪者的犯罪事故外,没有其他犯罪事故,犯罪活动一般以犯罪者的名义实施,不存在以别的公司的名义实施犯罪的情况,即使以别的公司的名义实施,也不能代表该公司的意志。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重要标准。(4)犯罪动机不同。在职场犯罪中,各犯罪者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职场利益。在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公司名义实施犯罪时,必须调查是以公司犯罪处理还是以共同犯罪处理。(5)单位犯罪时,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特别是犯罪集团的参与者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6)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的组织不同。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都是合法组织(根据司法解释,为了犯罪组建法人,然后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其犯罪行为不是单位犯罪。例如赖昌星走私事件)。共同犯罪中组织的是犯罪集团为犯罪设立的违法组织。在某些情况下,建立非法组织的行为本身构成犯罪的既遂,如《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人和积极参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多数情况下,建立犯罪集团是犯罪的预备行为。(7)法律规定的模式不同。对于职场犯罪,《刑法》采用总则统一规定与分则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模式。如果《刑法》中没有对某些具体犯罪设立单位犯罪条款,即使行为符合单位犯罪条件,也不能按单位犯罪处理。
单位经济犯罪与共同经济犯罪的区别主要是:(1)两罪的主体构成不同单位经济犯罪如果不以单位共同犯罪的形式出现,其犯罪主体只有一个,即单位,单位就是单位经济犯罪的主体;而共同经济犯罪的主体,至少要由二个以上主体才能构成(2)两罪的罪过形式不同单位经济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要是故意,但也有少数单位经济犯罪由过失构成;而共同经济犯罪的主观方面,则只能由故意构成。(3)两罪适用刑罚不同单位经济犯罪的刑罚适用采取双罚制原则,当单位实施经济犯罪时,既对单位适用刑罚,也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适用刑罚;而共同经济犯罪的刑罚适用,则是根据各个犯罪主体在共同经济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其刑罚。
根据我国刑法、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中总结的办案经验,区分共同犯罪与个人犯罪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一些方面: 1、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未达到法定年龄或不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如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独构成犯罪。因为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都不完全具有或不具有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只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人的犯罪才负刑事责任。 2、共同过失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2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因为在共同过失的情况下,行为人根本没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即使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虽有一定联系,但并不是一个有机整体,没有内在联系,不可能有犯罪的分工,共同过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不一定完全大于单人过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应当根据各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论罪处刑,不需要对他们以共同犯罪论处。 3、人以上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有人是故意犯罪,有人是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如故意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过失犯罪;过失地引起他人故意犯罪或过失地帮助他人故意犯罪,均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过失一方与故意一方之间缺乏共同犯罪的认识与意志,他们的行为也不是一个有机整体的共同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根据各人的罪过形式和犯罪形态分别处理。 4、同时对某一犯罪对象实施故意犯罪,但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如2人以上同时对同一犯罪对象实施故意犯罪,但一人是基于伤害故意,一人是基于杀人的故意,就不是共同故意,因而不构成共同犯罪,只能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 5、同地甚至对同一对象先后实施故意犯罪行为,但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联系,客观上也不是共同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这种情况可称为同地犯。例如,甲、乙2人先后到某工厂仓库盗窃劳保用品,按数额与情节均构成盗窃罪,但2人的盗窃行为在主观上彼此没有沟通,缺乏共同故意与共同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6、同时故意实施同种犯罪,但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联系,不构成共同犯罪,这种情况称为同时犯。例如,甲、乙2人趁地震后某商店倒塌无人管理之机,同时到该商店盗窃商品,从其盗窃商品数额与情节上看均构成盗窃罪。但!人主观上没有事前预谋,不构成共同犯罪。 7、不是双方面而是单方面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这就是理论上所讲的“片面共犯”问题。例如,暗中给实行犯实施犯罪以帮助,实行犯本人并不知道他人故意给予帮助的情况。根据犯罪构成的原理,我们认为,“片面共犯”不符合共同犯罪构成要件,因为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共同联系,缺乏相互沟通,而共同犯罪必须要求行为的双方面都具有共同故意与共同犯罪行为,共同行为是在共同故意支配下的共同行为,共同犯罪的构成也是双方面的,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解决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8、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2人以上在共同故意犯罪过程中,个别共同犯超出共同犯罪故意与共同犯罪行为,产生了单独的犯罪故意与犯罪行为,前者是共同故意犯罪,后者只能由个人对实施的单独犯罪负责。例如甲、乙2人共同实施抢劫犯罪,但在犯罪过程中,乙还实施了强奸行为。就强奸罪来说,只能由乙个人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2,7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