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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的当事人,享有知情权、申辩权及提请复议和诉讼权等。人们因为涉嫌违法被处以行政处罚,比较行政拘留或者罚款,如果不服,可以提出复议,或...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通报批评;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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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处罚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知情权2、陈述和申辩权3、要求举行听证权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5、请求赔偿权6、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7、申诉或者检举权。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国《行政处罚法》[1]于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10月1日起履行。其内容除总则、附则外,主要包括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等。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罚款的缴纳有时候会关系到我们的信用问题,所以大家如果收到了行政处罚,应当在15日之内按照相应的法律的规定到指定的银行缴纳自己的行政罚款。缴纳行政罚款应该保持一个积极向上的态度,不要出言不逊,有意冒犯国家行政人员。
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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