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计件收费方式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
(一)计件收费方式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计件收费方式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2、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2)代理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代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一)案件受理费涉及损害赔偿,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1、计件收费标准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84人已浏览
490人已浏览
3,846人已浏览
2,3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