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诉讼属于一般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 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后,当事一方不服的,可于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法院审定...
刑事公诉案件不存在原告。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害人及家属可以提起申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否合理还需要根据案件事实来判断。一般来说,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您可以参照适用,如有疑问困扰来电详询或来所面谈。 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的规定)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的规定)③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追加的当事人。(《民诉意见》第182条的规定)④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追加的当事人。(《民诉意见》第183条的规定)
在一审法院不判决离婚的情况下,二审法院不能判决离婚 有很多离婚案件,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为: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离婚。这样的上诉请求是不对的,是得不到二审法院支持的。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二审法院无权直接判决离婚。在司法实践中,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发回重审,而不是直接判决离婚。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正确,就应当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也就是说,对于离婚案件,即使一审法院对应判决离婚的案件错误的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纠正而判决离婚,只能发回重申。这种程序的设定,有其合理性,因为,婚姻是人生大事,又因为是二审终审,如果第二审法院直接判决离婚,就必然剥夺了被上诉人也即一审被告的上诉权。 综上,正确的上诉请求应该是:请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1宣判之后,不能撤诉;2、依据《民事诉讼法》,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321人已浏览
1,511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