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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购房入户的前提条件是房屋已交付使用,实际入住,并取得产权证。一次性付款购房入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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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新买了房子,只是可以办理落户的条件,但是否能够落下户口,取决于购房人是否符合落户条件: 1、购房人应该有新购房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或新购房所在地有购房带户口的政策; 2、购房人的户口属性必须与新购房所在地的户口属性一致,即要么同是非农业户口,要么同是农业户口,否则无法落户。 3、符合落户条件办理相应手续就简单了,只需持产权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到现住所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注销户口;然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到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管局《房屋信息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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