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村级卫生所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2022-02-12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该条例我们可以推定,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级卫生所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医疗机构,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现在我国在村卫生所的法律规范方面是不完善的,虽然我国的法律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必须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在现实的村卫生所并没有独立的财产,无法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诉讼中应该列村卫生所为被告,其具有诉讼主体的资格,但是在其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时,应该由村卫生所的实际经营人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