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定时间是37天,但是可以延长。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
公安局侦查期限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如果已经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的期限原则是不能超过二个月。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侦查期限从逮捕之日起2个月内侦查完毕,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2】若是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等情形,经省一级检察院批准还可以再延长2个月;【3】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4】若是在两次补充侦查之后,还是证据不足的话,你们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公安调查审讯期一般为24小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处理程序》,必须在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无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立即释放。因此,最短的拘留时间取决于什么时候进行讯问。如果在执行拘留后立即进行讯问,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它也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被释放。有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因此,正常拘留时间为1,特殊最长时间为37天。
批捕后公安侦察期限是两个月,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对于羁押期限起算的时间,有三种特殊情况: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清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不能超过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0人已浏览
366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