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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
欠银行信用卡50万还不上的,当事人对信用卡的欠款无力偿还的,可以找发卡银行进行协商,向银行申请个性化还款,银行同意的,会和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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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不会强制家人还款,但是家人可以代还。可能会强制配偶还款,因为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夫妻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债务也会视为共同债务,除非配偶能提供证据证明信用卡欠款并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可以不用还款。不过就算不用家人还款,银行在逾期后会打家人电话通知持卡人信用卡欠款的事情,持卡人欠信用卡就无法进行隐瞒了。 行动建议: 1、信用卡欠款之后应该及时还款,如果实在还不上,及时联系银行协商分期还款方案。 2、如果不知道怎么找银行协商,可以点击下方链接与债权法律团队一对一联系
《解释》同时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所涉金额进行了规范。规定透支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认定为“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而所谓透支数额,为持卡者局部归还的数额或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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