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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
并不是的,只要员工没有达到被辞退的条件,那么是不会被辞退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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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只明确规定了以下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此之外的情形都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单位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除劳动者有法定过错行为的: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辞退补偿金即可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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