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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双薪个税计算 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文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
年底双薪,就相当于多交一个月工资的税. 需要缴税的金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起征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附: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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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双薪怎么算?关于年底双薪的发放,不同企业有不同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年底双薪的发放方式和数额。也就是说,“发不发”、“怎么发”的自主权都在企业。且不同企业对年底双薪都有不同规定。有的企业在《员工手册》中规定:农历年底,公司将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额作为奖金,奖金按比例计算,发给当年加入公司并于12月31日前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出勤率不良、表现不好或者有违纪行为的员工不能获得此奖金。一般来说,关于年底双薪发放最常见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按比例拿双薪二、发双薪前离职不享受双薪有的企业规定,员工要拿到年底双薪,必须符合几个条件:员工当年度必须在公司服务期满三个月;发放双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最主要的一条,员工在发双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得享受年度双薪。三、发不发双薪,企业规章说了算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年底双薪的发放方式和数额,“发不发”、“怎么发”的自主权都在企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年底双薪,这不是一项法定义务。企业如果没有明文规定,此前也没有惯例,劳动者就不能强求单位必须发年底双薪。而第十三个月工资的标准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或者还是奖金,完全要根据企业与员工的约定,或者企业薪酬福利政策的规定来确定。
年底双薪等于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份乘以本年度实际入职月份数。 年底双薪只是企业给予员工的一些福利措施,也不是每个企业都有年底双薪,那么其发放的条件也各不相同,但大部分还是较有相同之处: 一、截止年底双薪发放日,入职公司已满三个月且已转正的员工; 二、全勤记录良好,且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15个工作日,无旷工记录和重大记过处分; 三、年底双薪发放日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出辞职及辞退的员工。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年底双薪怎么扣税: 1、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文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2、若是作为年终奖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后再计算个税。 3、“双薪”作为年终奖处理,可以少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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