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涉恶没有具体罪名但是黑恶势力是黑势力与恶势力的通称,恶势力的判刑标准有以下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
涉恶没有具体罪名但是黑恶势力是黑势力与恶势力的通称,恶势力的判刑标准有以下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涉恶一般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294条当中明确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将会直接按照7年以上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当然了,涉恶犯罪并不仅仅是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还有其他的犯罪。
1、294条第1款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第4款规定,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注意:分①组织、领导②积极参加③其他参加的。量刑不一样 3、《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 非罪处理事由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对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受蒙蔽、胁迫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罚。"这是本罪的非罪处理事由。 从重处罚事由 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从重处罚。"这是本罪的从重处罚事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