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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三...
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仍然出借,那么借钱赌博法院不会支持偿还。因为人民法院在这种情形下会认定该借款合同为无效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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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仍然出借,那么借钱赌博法院不会支持偿还。因为人民法院在这种情形下会认定该借款合同为无效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贷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借钱赌博法院不会支持偿还。 赌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只有合法的借贷关系才受法院保护,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包括: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因此,借钱来赌博属于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法院不会支持偿还。
法律规定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行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民事行为,不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赌债并不是债务,赢家无请求赌债的权利,输家也无清偿赌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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