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
医疗误诊赔偿,参照《》相关规定: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误诊,顾名思义,错误的判断。但是,客观上讲,基于病理的高度复杂性,医院的误诊是正常现象,那么误诊就不算是医疗事故,就不需要赔偿吗,我认为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因素, 第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 第二,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对于不构成医疗事故,但能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医疗机构应按照民事侵权责任进行赔偿。对于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度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增加的不必要的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的,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误诊,顾名思义,错误的判断。但是,客观上讲,基于病理的高度复杂性,医院的误诊是正常现象,那么误诊就不算是医疗事故,就不需要赔偿吗,我认为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因素, 第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 第二,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对于不构成医疗事故,但能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医疗机构应按照民事侵权责任进行赔偿。对于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度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增加的不必要的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的,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1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