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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们村征用耕地的行为很可能违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
承包地对于本村村民来说是不能随意调整的,除非有特殊情况。你可以说清您的具体情况,我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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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规定,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
一,在村里没有收回前,当事人还有原来承包的土地的使用权:1,如果自己不使用的,可以出租或者指定由谁使用,直到承包到期,村里收回为止;2,重新分配后,不是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不能再享受本村土地的分配。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1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2、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 3,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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