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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非永久居民离婚

2022-10-10
于香港家事法庭办离婚手续,有以下要求:呈请人必须证明他/她有理由(或根据)认定婚姻已到终结,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无法挽救」。法庭会接受下列其中一项或多项理由为证明:配偶曾与人通奸,而呈请人认为无法忍受与他/她共同生活。配偶的行为令人无法合理期望呈请人可与他/她共同生活。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与配偶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1年,而其配偶也同意离婚。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与配偶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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