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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股东一经出资,成为股东,就不可以退股。只能通过转让,比如转让其他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
一、股东的权利主要规定在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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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但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回购。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股东权利: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4、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利,是股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行使权利的前提。就公司经营管理而言,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的依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台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应当在股东提出书面请求后15日内书面回复股东井说明理由。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咨询,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因此,如果公司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股东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受理。公司不能证明股东查阅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不能判决股东败诉。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是股东权利的核心内容,因为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是获取利润。盈余分配比例一般以股东出资比例或持有股份比例为基础,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盈余,可以自行约定盈余分配比例,充分体现了公司的自治原则。但股份有限公司不能这样约定,只能按股份比例分配盈余。一些股东在中途退出公司时,也要求分配公司财产,这不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中途退出,只能转让股份,不能分配财产。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只能在公司解散时行使。股东有权照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对于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当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现有股东有权按照实收出资或持股比例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的新股而不是股东,因此没有这种优先认购权。同时,这也是股东优先权的表现形式。在许多情况下,增加资本或发行新股会给股东带来很大的好处。因此,保证股东优先购买体现了法律对股东权利至上的认可。7、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法》降低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标准,从以前的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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