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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想知道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解释,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都作了相应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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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申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发出《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其他权利。当事人在收到《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七日内,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以书面方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相应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纳。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综上所述,能力罚是教育行政处罚中主要的一种手段,教育行政处罚能力罚主要有两大类,针对学校的有责令停业、暂停办学资格及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对个人的处罚有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考试资格等等。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书后,对此表示异议的,应当尽快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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