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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是属于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关系是在劳务公司,员工依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辞职。如果是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那么按照...
单位退工回派遣公司的,用工单位不支付补偿金。劳务公司终止派遣合同、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可以要求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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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务派遣协议范文:终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甲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集团经双方平等协商,就终止2012年1月23日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协议》达成以下协议:1。自2013年2月1日起,双方终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甲方劳务派遣服务期限为2014年3月31日。二、甲方自2014年4月1日起解除与派往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这部分劳动者由乙方整体接收安排,建立劳动关系。3、甲方因终止双方合作协议而解除与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承担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的经济补偿;4、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向甲方支付劳动者2014年3月31日前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劳动管理费。甲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将员工的社会保障费支付至2014年3月31日,乙方应从4月1日起与其建立社会保障关系。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甲:(盖章)乙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款,在上述八种情形下,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并且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据同样的理由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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