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于“时一方生活困难”的界定有如下规定: (1)一方生活困难,是指离婚时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于“时一方生活困难”的界定有如下规定: (1)一方生活困难,是指离婚时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另一方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如果一方年轻有劳动能力,生活暂时有困难的,另一方可给予短期的或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如果双方结婚多年,一方年老病残、失去劳动能力而又无生活来源的,另一方应在居住和生活方面,给予适当的安排,提供帮助的前提是拥有经济能力,即在满足自己的合理生活需要后还有所剩余。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0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