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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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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和逮捕都是刑事侦查的强制措施,虽都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关押的强制措施,但又是不同的措施。说的通俗好理解一点就是,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但拘留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若拘留期限届满后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关押以完成刑事诉讼(侦查、起诉、审判),就需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否则不能继续关押。你问的刑事拘留转批捕,就是经检察机关批准,犯罪嫌疑人由拘留措施转为逮捕了。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逮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之一,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拘留时间较长,一般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前。所以采用时一定要谨慎,严格依法办事。只有依法正确使用逮捕措施,才能准确及时地追究犯罪,有效保护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根据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检察院批准或者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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