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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国有股权转让有效: 1、国有股权转让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转让国有股权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人民政府批准...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是股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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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有两种方式: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现有股东,即公司内部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外部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转让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可以发生法律效力。股东之间一旦发生权益纠纷,可以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让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公司外部转让行为。除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相关文件外,还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股权转让。股东可以对内或者对外转让股权,对外转让的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法律条款主要有:《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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