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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可以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的相关规定,为子女申报户口,具体可以参看如下...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本人或监护人可以持《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手续到户籍部门办理,这与是不是有钱人没有关系,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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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规定子女可以随父母任何一方的户籍办理落户手续。《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父母没有结婚证,非婚生的无户口人员,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孩子的监护人(父母)拿着《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薄、子女的非婚生育说明,亲子鉴定等材料,到想要落户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 2.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先去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然后拿着《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薄、子女的非婚生育说明,亲子鉴定等材料,到想要落户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 3.《出生医学证明》,孩子在助产机构(医院等)出生的,可以向助产机构申请办理,如果是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需要先做亲子鉴定,然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请办理。
可以的,婴儿可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当事人提供未落户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方死亡等特殊情形的只提供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四)非婚生子女需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以及社区民警的调查报告。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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