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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结婚半年不怀孕男方不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钱。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钱的情形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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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期间的一般开销没有票据不能退,精神损害,感情,青春损失费等没有法律依据,不能主张。鉴于女方已怀孕,且男方自己悔婚,此事金额不大,最好协商私了,随便退一点便好,彩礼如果有证据证明是需要退还的。 你可以主动找他们协商,你已怀孕,男方不可能想要一个非婚生子的,这一点你可以利用一下,然后签订一个协议你人流,男方不要钱,不承担费用之类,就可以了。细节方面自己协商。 有问题追问就可以了,我会看到,不需要重新咨询,不一定看得到,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男女离婚时候是否要退回彩礼,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如果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种: 1.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
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况有三种:一是没领证,二是领证了没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看看是否符合以上情况中的一种,不符合不退还。《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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