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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不算是债权消灭。通过破产程序可以满足的是,债权人申报债权确认后,从破产财产中偿还。破产债权不同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的破产费用请...
一、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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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顺序:担保债权——破产费用——共益债权——职工费用及保险——所欠税金——普通破产债权——优先股——普通股。注意担保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如果担保物变卖以后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未清偿部分可以列入破产债权继续要求清偿。担保债权后面的,从破产费用至普通破产债权,都属于破产债权。你可以对山林实施财产保全,要求对方还钱,否则你可以要求对山林进行处理以偿还你的欠款。
某国有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有关清算情况如下:企业资产总额500万元,其中已作为债务担保的厂房可变现价值80万元,该厂房所担保的债务金额50万元。企业负债总额为700万元,其中应交税金15万元,应付职工工资15万元,社会保险费5万元,应缴工商机关罚款5万元。破产费用共计20万元。破产债权是多少,一债权人主张为准
《破产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第三十八条规定: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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