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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操作办法,山东省内户籍人员在济南就业、就学、居住的(含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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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济南市正式启动了跨省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受理工作。截至目前,已有天津、江苏、安徽、湖北、四川、浙江、河北、陕西、江西、重庆、吉林(其中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和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除外)11个省市居民可以在济南市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今后还将陆续开通面向其他省市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在济南居住、就业、上学的以上11个省市户籍的群众,如需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的,可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者济南市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属县市区设立的跨省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就近申请。其中,申请到期换领的群众还需携带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一、到申请地公安机关领取。 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回执单”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在派出所申请的请到“回执单”告知的地址领取证件。 二、邮政速递。 邮政速递是指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将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寄到申请人手中。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制作完成证件后交邮政速递部门,邮政速递部门一般在证件制作完毕2个工作日内,按申请人预留邮寄地址发出。申请人收到证件后签收核验证件并交还“回执单”,同时直接向邮政速递部门交付邮政速递费。 邮政速递实行二次投递,二次投递未果的,须凭邮局通知单到当地邮局领取;邮件在邮局存放7天,逾期未领的将被退回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申请人可拨打申请回执单上的电话0531-85123158联系领取。 三、邮政速递(同寄)。 邮政速递(同寄)是指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将申请人一人申请的三种类型证件(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一家人一起申请的出入境证件(限三本证件)一同寄到申请人手中,一次付费。因证件类型不同,无法实现三种证件同时制作完毕,邮政速递部门需专门安排人员、安排时间查找同寄证件,需证件全部制作完毕2-3个工作日后才可将证件发出。如有紧急事务需要使用证件,请慎重选择。 【依据】 《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公民领取普通护照、出入境通行证后,应当在持证人签名栏签署本人姓名。
根据相关规定,在济南市就业、就学的外省户籍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济南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正常提交材料外,就业的还需出具连续一年以上在济南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的需要提交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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