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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在体内断裂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明确该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手术时机或方案是否符合诊疗规范,以及是否存在患者自身疾病或使用不当的情形进行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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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是指在某一种疾病的治疗过程中,发生了与这种疾病治疗行为有关的另一种或几种疾病。医学上并发症的概念是指那些通过系统的医学研究和临床实践,人们已经总结出的在疾病的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某些药物长期使用可导致肝损害或肾损害等。手术并发症是指手术操作而引起的其他组织器官的损伤、缺失、功能障碍等,可见于临床各手术科室。 手术并发症属不属于医疗过错,这种要具体进行分析,一般而言,并发症不属于医疗事故,也不是医疗过错,因为有的属于可以预见,但不能够避免,故不属于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错;但是,如果该并发症的产生,是由于医务人员在手术操作过程中操作失误引起的,虽然我们一般也叫他并发症,但该并发症的产生并非不可避免,而是由于医务人员未尽到谨慎义务所导致的,则该并发症就属于医疗事故,也可以说是医疗过错;另外,手术过程中因为难以避免的情况出现了并发症,该并发症的产生并非医院的过错,但若产生后未及时发现,未及时处理,那么医院仍然要承担相应责任。
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吗?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构成事故才承担赔偿责任,而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二、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此外,《执业医师法》中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法律要求医生对病人无选择权,而对急危患者的接诊受病情、医院医疗条件等诸多因素限制,误诊几率大增,即使误诊甚至造成不良后果也不应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医疗行为的违法阻却事由,又称闯红灯理论。 医院误诊是否有过错的判断: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3、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因此在医院进行就医发生医疗事故的,可以依照上述标准主张相应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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