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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指女工在怀孕和分娩期间,依法获得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的社会保险形式。原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适...
《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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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缴纳生育保险,单位的女职工的门诊产前检查检查费用、分娩医疗费用、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生育后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津贴、妇科专项检查等都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补偿。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使用者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员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所需资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就要承担本单位的女职工因生育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工资等。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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