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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债务人账户有钱,一般会先冻结账户。只要账户上的钱足够支付欠款,就不会再查封其它的,比如房产。在现实中,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大...
可以。现在广州一直有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被拍卖。以后居住问题自己解决。法院只是强制拍卖分配财产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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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一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第7条,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而不是唯一一套住房,因为生活必需的房屋主要是结合每个省市的生活标准不同,人均居住面积不同自由确定的,例如人均居住面积是16平米,这个才是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低于这个面积的房屋不能拍卖,高于这个标准的房屋法院都可以拍卖。法院可以拍卖房屋,把大房屋换成小房屋,也可以拿拍卖被执行人住房的钱,除去还债之外设立一个租房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支付被执行人租房生活的费用,让其租房居住,这是法院允许的。
“法院会否查封及拍卖甲唯一的房子”这个问题主要要考虑甲的这套房屋的价值以及房子的居住面积和甲家里人的居住人数来确定,法律原则上保障的是最基本的生存权,查封是应该的,但是拍卖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房屋价值过高是可以拍卖还款的,如果房屋仅仅能满足家人居住,是不能拍卖的只能查封。 还款时间原则上是法院来明确规定的,但实践中主要是根据债务人的还款能力来还款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并不一定会马上查封和拍卖,这要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法院查封要有担保,除非几种特殊情况,拍卖也需要一定的程序。
什么情况法院才能拍卖房产唯一住房一般不能拍卖,但是如果欠银行20万,是用该房屋做的担保,且你当时又给银行提供了“第二住所证明”,那么银行就可以依法拍卖债务人的唯一居住房产。 (一)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具备的条件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不得拍卖: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的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地产产权证书); (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 (4)权利人对房地产的处分权受到限制的; (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政府相关转让条件的; (6)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7)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买卖、转让的其他情形。 2.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其土地使用权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转让条件: (1)以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应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3)对于成片开发地块,需转让地块应已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4)规划管理部门已经确定需转让地块的规划使用性质和规划技术参数; (5)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6)划拨方式取得的除符合(2)、(3)、(4)条外,还需报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补办出让手续。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拍卖应当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应当由拍卖行将拍卖标的所得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4.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买卖或转让条件。具体包括: (1)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拍卖前应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拍卖。 5.下列划拨用地不可以拍卖: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6.抵押房地产拍卖前应先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因拍卖造成抵押权人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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