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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没有次数限制,满足条件就可以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没有限制,但多次领取后能否再次领取与缴费年限和已领取期限有关。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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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的期间,又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是开办公司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其营业执照一次性的发给本人应当领取的所有失业救济金,是可以一次性全部领取的。在领取失业金时,失业人员还是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并且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 【法律依据】
正常情况下,失业保险费按月领取,特殊情况下可一次领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各地领取的月标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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