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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并没有登记结婚,所以男方婚前为订婚给付的彩礼钱原则上应该返还。对于你怀孕的情况,生或不生由你自己决定了。如果你选择不生,将孩子打掉的话,...
谈恋爱期间的一般开销没有票据不能退,精神损害,感情,青春损失费等没有法律依据,不能主张。鉴于女方已怀孕,且男方自己悔婚,此事金额不大,最好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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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这种情况对方没有权利要求您返还彩礼,因为您与对方已经结婚并且共同生活22个月将近2年的时间,期间更是怀上了孩子不幸流产。他要您返还彩礼,在法律上是没有根据的,您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离婚,理由就是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破裂。您怀孕流产应该由医院出具的各种医疗费用的单据,请一定留好。这对您是有利的,除此之外您还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存款4万元。
看情况。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可以退。不可以拒绝退还彩礼,但是可以拒绝退还全部彩礼。 2、如果两个人尚未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按照第一部分的法律要求,是要退还彩礼的。 3、但是已经同居,并且怀孕流产的话,女方可以争取部分损失费,因为怀孕流产这件事是双方的共同责任,所以两个人都要承担,一般这种情况下,是酌情归还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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